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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资
我会举办“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及转让定价报告表填写”培训


    Training on Payment Practice of Corporate Income Tax and
    Report on Transferred Price

    2008年是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第一年,有关税收政策和纳税申报表等较以往年度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让企业了解操作程序及填写方法,规范申报,我会于3月27日邀请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人员给企业进行讲解,30多家企业的40余人参加了学习。
    老师先分析了目前国内进出口数据及调整政策、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填写逻辑,围绕“坏账准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股权投资所得明细表”、“资产折旧”、“深圳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展开解读,着重对深圳所得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及所应注意的细节给予辅导,每一个内容均运用大量案例说明,让企业容易理解和接受。对于涉及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报告表的填写,老师也有针对性的给予了指导。
    培训快结束时老师提醒企业财务负责人,凡在纳税年度内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论盈利或亏损,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照税法及有关规定,在2009年5月31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深圳外资》 2008年 第2期